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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業(yè)新聞

    低價中標后可能存在的隱患!

    •  2022-06-28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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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低價中標法是一種國際通用的評標方法,在工程建設招標投標中得到廣泛的應用,它有利于節(jié)省投資,保證投資效益,有利于建筑行業(yè)的結(jié)構(gòu)調(diào)整。但是,合理低價中標法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如施工過程中存在一些偷工減料行為;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惡性競爭,嚴重擾亂建設工程承包市場等。

        俗話說,一分錢一分貨,沒有人會做虧本的買賣,為了中標而實施無底線的低價手段,圖了一時痛快,卻給后期項目實施留下了無窮的隱患。中標方因為給出的中標價格太低,無法盈利,必然會想方設法的控制成本,在原材料上做文章,這樣工程的質(zhì)量無法得到保障,而投標方本意是為了節(jié)約成本,最后也往往成了“偷雞不成蝕把米”的結(jié)局。

        那么,惡意低價會帶來哪些隱患呢?

        一、低價低質(zhì)

        低價中標,其最大的隱患就是低價低質(zhì)。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承包商為了求生存、圖發(fā)展,不得已壓低中標價,甚至采取低于成本價的方式競標以贏得工程項目。

        超低報價對工程質(zhì)量造成了極大的沖擊。人工、材料都在漲,但報價卻在降,說是‘合理’低價中標,事實上中標的基本都是‘不合理’的低價,那么低的價格,不偷工減料不可能,這樣就造出了類似“豆腐渣”的低質(zhì)工程。承包商既然超低價中標拿到了工程項目,又不愿甘心虧本,必然想盡辦法降低成本,如不采取科學合理的技術改進措施外,對于技術水平不高、裝備不良的承包商容易誘使其偷工減料,以次充好,工程質(zhì)量從而難以保證。


        二、出現(xiàn)“爛尾”工程

        在合理低價中標法實施過程中,部分投標人以不正當?shù)氖侄蝸響獙Α暗蛢r中標法”,他們的做法是,先拉開投標的檔次,共同低價串通投標。在低價得標后,再以種種理由,依次放棄最低價中標、次低價中標,直至接近投標人自己所期望的中標價為止。有的建設單位明知市場上是高價,卻還要以低價選材,最終合同難以真正全面履行,以致造成“爛尾工程”。


        三、低標價高結(jié)算

        工程中標價僅是一個預期的建設產(chǎn)品價格的一部分,在大多項目上中標價不等于工程結(jié)算價。一些投標人抱著先中標拿到工程再說的心理,不計成本、惡性競爭,中標后簽訂合同時,想方設法利用合同中某些不明確的條款為其中標的工程項目額外謀取利益。就總價合同而言,總價合同大多是總價加變更合同,就是說在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發(fā)生時,變化的項目一般是可調(diào)整的,即使是總價包干合同,也難免會發(fā)生工程索賠。目前國有或國有投資占主體的建設項目中,要求的是工程量清單招標下的單價合同,眾多項目是按工程量可調(diào)考慮的,顯然中標價并不等于工程結(jié)算價。投標人在客觀上有確定投標報價或?qū)ν稑送秲r認識程度優(yōu)先而產(chǎn)生錯誤的可能,在主觀上有首先進行低價中標,然后再進行價款調(diào)整的心里。

        四、建設低成本,維護高成本

        建設產(chǎn)品的使用期較長,從建設項目全壽命周期理論來看,建設的低成本不等于建設項目全壽命周期成本最低。建設單位建設一個項目是期望其發(fā)揮最大的投資效益,雖然投資成本的降低,一般情況下有利投資效益的發(fā)揮,但是,建設項目一般都有一個很長的使用期,從建設項目全壽命周期理論來看,建設的低成本并不等于建設項目全壽命周期成本最低。低價中標如無法控制各環(huán)節(jié)的工程質(zhì)量,往往會增加運營成本,從而導致即使是建設成本是最低的,但運營或維護成本的增加會使在項目的全壽命周期內(nèi)成本并非最低。招標人所選擇的低價中標也并不一定是最終的工程造價最低,或者說即使工程造價最低也并非全壽命周期成本最低。


        五、惡意轉(zhuǎn)包、拖欠分包工程款

        部分投標人針對招標文件對分包工程的約束缺項,低價取得工程后,惡意轉(zhuǎn)包,不履行總包管理職能,惡意拖欠分包工程款,轉(zhuǎn)嫁工程風險。


        六、擾亂招投標市場

        超低報價扭曲了工程項目的市場價格,導致資源配置不合理,并誘導同行惡性競爭,不利于投資活動的管理,—旦出現(xiàn)問題承包商就千方百計向外界推卸責任,導致糾紛和摩擦,增加了管理的制度成本,給投資活動的管理帶來了困難。

        七、嚴重影響建筑行業(yè)的發(fā)展

        讓利、低價中標工程,干,是一個陷阱,不干,則無法生存。針對這樣的“明虧”工程,要想保本甚至達到贏利,僅靠節(jié)約一根釘、一度電的做法顯然是杯水車薪于事無補。無利可圖的情況下,不自覺的企業(yè)便偷工減料,這正是造成低價中標亂象的根本所在。

        低價中標一個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一些報價合理、實力雄厚的企業(yè)被排除在了項目的大門之外。這就擾亂了建筑市場的正常競爭秩序,而這只是一個惡性循環(huán)的開始,因為接下來中標企業(yè)還得面臨如何解決資金缺口的問題。此時只有兩種情況,要么在工程建設中逐漸偷工減料;要么把工程停下來,和投資方重新談判,爭取投資方更多的投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33條明確規(guī)定: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也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第41條又明確規(guī)定: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二)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zhì)性要求,并且經(jīng)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西方發(fā)達國家建筑市場還有比較健全的約束機制,如銀行信貸與擔保對承包商行為的約束,保險公司對投保人行為的約束,行會與中介機構(gòu)對承包商行為的約束等。特別是行會與中介機構(gòu)對承包商進行評價與定級,評價成績好的可以升入高等級或進入“政府工程采購單位一覽表”,只有—覽表內(nèi)的單位,才有資格參加政府工程的有限競爭招標。

        不論是要為百姓的生命安全負責,還是做推動我國工程建設良性發(fā)展的使者,亦或是遵從自己的良心所在,工程行業(yè)都要根除低價中標帶來的負面影響,正本溯源是關鍵,保證質(zhì)量是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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